“小面之争”照见商业底线:维权不该碾压市井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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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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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社区夫妻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一事,持续引发全网热议。一家年营收超过十六亿元、全球门店超过五百家的上市公司,为何要将维权之矛对准一碗面仅卖八块钱的街边夫妻店?强烈的反差让公众不禁追问:这场“小面之争”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答案并不复杂。商标保护从来不是过度维权的借口。要评判是非,首先需要回到商标法本身。商标侵权判定的核心标准,是“混淆可能性”,即消费者会不会因为看到“渝见小面”这四个字,就误以为这家小店是“遇见小面”的分店或关联企业。

然而在本案中,这一要件几乎不成立。“渝”为重庆市法定行政区划简称,属于公共通用地理词汇;“小面”则是餐饮行业的通用商品名称。重庆市小面协会已公开声明:二者均为公共资源,不具备商标独占权属。毛女士作为重庆人使用“渝”字标注家乡风味,属于合理正当的善意使用。简单来说:注册了“遇见小面”这个组合商标,不等于把“遇见”“小面”乃至所有同音字词都圈占为私产。

既然不构成侵权,为何“遇见小面”还要起诉?

调查发现,这起诉讼并非孤例。近年来,该公司曾批量起诉全国多家个体面馆。山东一家名为“海荣遇见小面馆”的小店,就因为店名中含有“遇见”二字而被判侵权,赔偿八千元。后因店主无力支付,仅被强制执行六百元。该店主在接受采访时无奈地表示:“他们从来没有人到现场核实,只凭一张照片就判定侵权。”

这种批量维权模式,与“维权外包”密切相关。

品牌方将商标维权打包给第三方律所,后者通过批量发函、起诉、施压逼迫被诉方和解,赢了可提成,和解也可提成,告错了则一撤了之。在这种利益驱动下,被告越多、和解越快,利润越大。说到底,当“维权”被外包、被利益化,就从“保护创新”异化为“欺凌弱者”。

大企业手握注册商标,面对势单力薄的个体工商户,形成了事实上的“降维打击”。也正因此,这场舆论风波形成了反噬。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共情谋生艰难的夫妻店主。遇见小面股价大幅波动,不少老用户主动退储、放弃消费,品牌多年积累的口碑一夜滑落。品牌方最终撤诉,创始人公开致歉、叫停外包维权、承诺无偿转让相关商标。

说到底,品牌的护城河,从来不是律所的诉状,而是消费者发自内心的认可;知识产权的边界,也不应当是碾压弱者生存空间的利刃,而应是激励创新、守护公平的准绳。

一碗小面,两种形态,一个连接商业版图,一个扎根市井街巷,它们本可以相安无事,各自点亮属于自己的那盏灯火。但愿经此一役,更多企业能够明白:真正的强大,不是挥拳向弱者证明自己,而是在高处依然懂得宽容和谦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