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大众文艺成为“平等、融合、共享”的文化回响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助残日”主题活动,充分展现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
毋庸讳言,由于历史等原因,残疾人依然是弱势群体,依然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需要平等尊重、残健融合、共享阳光。
就在几天前,一位著名作家在网上发了一篇专门为“侏儒”写的小品,主题虽相当正面,赞扬其自强不息,可文中重复出现的歧视性词语“侏儒”二字,而不是中性词语“秀珍人”,不禁让人如鲠在喉,一声叹息!或许,作者本意是歌颂,客观上却以辞害意,构成了集体无意识或下意识的歧视!在其他一些不错的文学作品中,不时也能看到聋子、瞎子的字眼,若改成聋人、盲人不仅不会影响表达,反而会让作品更现代,也富人情味。
文学上,残疾人常被脸谱化、丑陋化书写,被粗暴地简化为推动叙事或制造矛盾冲突的“道具”,成了当然的反派角色。施耐庵《水浒传》中身材矮小、懦弱无能的吴大郎,金庸原版《射雕英雄传》里双目失明、阴狠歹毒的梅超风……至于如今仍司空见惯的那种将残疾人简化成一根筋的励志榜样的脸谱化作品,残疾人必须“克服”残疾才能赢获尊重的叙事模式,传递着“健全才值得被肯定”的强势话语,换汤不换药,成了更为隐性的残疾歧视。
究其原因,小众的残疾人首先是“不美”的——即便漂亮的聋人女孩其声音也是不美的——这就在所难免地被大众另眼相看。这该算是人性弱点,属于一种本能反应,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残疾人受歧视自古就有,据说“文字记载的世界上第一声笑就是嘲笑一个跛足者”。当这种居高临下的嘲笑进入文学艺术,便迅速地从个体恶意的歧视衍变成集体从众的某种传统,包含着非我族类的集体暴力,成为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文化糟粕,如牛皮癣般根深蒂固,正逐渐被追求平等、博爱的现代社会所摒弃。
真正优秀的作家自然有着人道主义的悲悯之心,像文学大家巴金因晚年以轮椅代步,1995年在为残疾人作家题词时称,“我也是个残疾人,我的心和你们是相通的”。真正优秀的现代文学作品必然有着深深的人文关怀,像毕飞宇正面书写盲人群体的长篇佳作《推拿》。
在这个全民视频时代,新大众文艺异军突起。某网络大V,在视频中公然发布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实为重度残疾)就不应拖累家人活下去的视频,极端功利、物化,点赞转发却畸高。在残疾人内容的小视频、网剧中,像重残男女相亲相爱、残疾人出行困难等,评论区常会(高频)出现重残男女结婚是对下一代不负责、残疾人不要出来添乱等诸如此类的歧视性恶评,导致不少残疾人在视频中不得不打上马赛克。好在网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努力净化网络生态,汶川地震截肢舞者廖智虽遭遇过网暴,但终归是邪不压正,依然通过影视、视频活跃在网络上,传递人人平等、残健共融的正能量。
平心而论,新大众文艺作品不时出现的将残疾人脸谱化、丑陋化的书写,传达着社会偏见——使残疾人不仅在现实中面临有形障碍,更在社会上背负“不正常”的标签,增加了他们融入社会的难度。
这些不良现象不仅是文艺观念的陈腐落后,与建立美好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也阻碍了我们的文学出海、文艺出海及文学强国建设,尤其值得警惕。
消除残疾歧视,传递的不仅是以人为本的普世价值观,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拥抱地球村的美好愿景。
只有当新大众文艺让每一种身体、每一种声音都被尊重、被看见,文艺才能真正成为“平等、融合、共享”的文化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