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消费有惊喜!最高奖5万元

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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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近日,杭州市滨江区、富阳区推出消费有奖活动。从日常餐饮到家电购置,从商超采买到汽车消费,只要在本次参与活动的商家,每一笔消费都藏着惊喜。具体如何参与,一起了解!

滨江区

活动时间

2026年4月15日—6月30日

发票抽奖活动平台(云闪付APP滨江消费有奖专区)预计于4月20日上线(4月15日起开具的发票均有效)。

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前往滨江区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实物消费,不含预付式充值);

按规定开具正规数电普通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单张发票票面金额≥100元);

打开云闪付APP,点击首页“消费有奖”,选择“滨江区”,根据指引上传发票,核验通过后参与抽奖;

活动场景

参与商家包括商超百货、餐饮、住宿、汽车等行业的指定商户。

扫码查看参与商家

奖项设置

(一)即时抽奖(普惠即时奖)

即时参与抽奖,即抽即得(单张发票票面金额需≥100元),奖金最高可得98.8元;

(二)每月幸运大奖

每月启动Bingo消费月幸运抽奖活动(单张发票票面金额需≥100元),消费券金额最高可得8888元;

(三)促消费特别奖

五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可即时参与抽奖,即抽即得(单张发票票面金额需≥100元),奖金最高可得800元。

*具体奖项设置、兑付方式等事项,以云闪付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富阳区

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5日一5月15日

活动范围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以本人名义在本次活动参与商家进行消费(不含预付式充值与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浙江省税务局监制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普通发票(简称数电普通发票)且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单张发票票面金额(价税合计项)达到200元(含)以上,并通过“云闪付App平台”核验后,即可参与活动抽奖。

扫描二维码查看本次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

参与方式

(一)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商家进行消费,取得发票后,在云闪付App“富阳消费有奖”专区活动页面上传发票(照片格式,集成OCR智能识别,自动提取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备注情况等关键字段),系统核验成功便可参与“富阳消费有奖”抽奖活动。

(二)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每天最多提交3张发票、每月最多可提交40张符合条件的发票参与抽奖,且每张发票仅限申报参与1次普惠即时奖和每周幸运大奖的抽奖。

(三)抽奖发票开具时间须符合活动时间范围。抽奖发票抬头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如“张三”“张三(个人)”等。发票开具方须为本次富阳区活动参与商家。

奖项设置

活动奖项设置为即时抽奖、每周幸运大奖、富阳区促消费特别奖和节假日促消费大奖4项,开奖方式为即时开奖、定期抽奖两种,兑付方式采取“延后派奖”模式。发票奖金(不含促消费特别奖)设置为8元-688元区间,根据发票中奖金额实行梯度中奖模式,单张发票累计中奖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含),中奖概率非100%。中奖奖金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至中奖者参与活动平台的实名账户中;红包无消费限制、可分次使用。

(一)即时抽奖(普惠即时奖)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富阳消费有奖”专区活动页面上传发票,如发票核验通过,可即时参与抽奖,即抽即得(单张发票票面金额需≥200元),奖金设置为8元至88元,中奖结果实时公布。兑奖模式采用“即时开奖、延期兑付”模式,奖金于7个自然日内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到位。

试运行期间、节假日、周末视情况加大奖金投放力度、提高中奖概率。

(二)每周幸运大奖

每周活动(原则上要求7个自然日)结束后,启动富阳区每周幸运大奖活动。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延期兑付”模式,仅限已上传成功并核验通过的发票参与(单张发票金额需≥300元)。设置188、388、688元三个等次奖项,在每期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启用“抽奖系统”进行开奖,抽奖结束后进行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后消费者可通过线上渠道领奖,奖金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到位。

(三)富阳区促消费特别奖(3期)

正式运行期间,每两周(14个自然日,两周)组织一期富阳区促消费特别奖抽奖,共举办3期。每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富阳区促消费特别奖抽奖活动,由区商务局会同区公证处组织开展。

从单张票面金额≥1000元的发票中,抽取1名消费者,奖励富阳区促消费一等奖(1—3期一等奖分别为28888元、38888元、50000元),抽取2名消费者,每人奖励8888元富阳区促消费二等奖;抽取10名消费者,每人奖励1888元富阳区促消费三等奖。

中奖者在抽奖结束7个自然日的公示期满后15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奖金以现金形式派发。已抽中富阳区节假日促消费大奖的,不参与该奖项抽奖。

注:1.已抽中普惠即时奖、每周幸运大奖的发票,皆可参与富阳区促消费特别奖活动。

2.活动预热期、试运行期间(即3月15日—20日期间)提交的发票,纳入第一期促消费特别奖抽奖。

3.特别奖领奖,活动主办方将点对点联系中奖者,届时请保持通信畅通。

4.中奖者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活动规则将予以作废。

(四)富阳区节假日促消费大奖

五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等重点节假日期间,设立“富阳区节假日促消费大奖”,假期内消费满500元(按发票价税合计项金额)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即可参与,每天(按开票日期)抽取6名幸运消费者,每人奖励6666元。抽奖活动节假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抽奖,中奖者在抽奖结束7个自然日的公示期满后15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注: 1.假日期间(按发票开具日期),已抽中普惠即时奖、每周幸运奖的发票可参与节假日促消费大奖。

2.消费者需并在规定期限内上传。(如,五一假期的消费,5月6日才完成发票开具,则无法参与富阳区节假日促消费大奖抽奖。)

3.抽中富阳区节假日促消费大奖的发票,不再参与富阳区促消费特别奖。

4.特别奖领奖,活动主办方将点对点进行联系中奖者,届时请保持通信畅通。

5.中奖者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活动规则将予以作废。

资料/市商务局、滨江发布、富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