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斗争实践
正确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指向标”,为斗争校准方向、定调底色,斗争精神是成就事业的“推进器”,为政绩注入动能、提升质效。
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斗争姿态。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在履职实践中,有两种偏差需要警惕:一种是“不作为”,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面对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往后缩,斗争意志在明哲保身中逐渐钝化;另一种是“乱作为”,为了短期数据好看、形象工程亮眼,不顾客观规律,以牺牲长远换取一时“政绩”。前者是逃避斗争,后者是异化斗争,看似表现不同,实则都偏离了正确政绩观的轨道。可见,真正的斗争精神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根本前提。根深,方可叶茂;本正,方可行远。
正确政绩观赋予斗争以“为民”的价值取向。“政绩为谁而树”的答案是十分明确的,唯有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视为最大政绩,斗争才有方向、有温度。面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才会无私无畏、敢于亮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才能扑下身子、动真碰硬。焦裕禄治沙时“心中装着全体人民”,李保国扎根太行山时直言“我只是一个帮农民干活的人”,从脱贫攻坚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到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人民立场从来都是政绩观最鲜明、最根本的底色,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正确政绩观赋予斗争以“求是”的科学指引。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实践力量,关键在于坚持实事求是这一科学方法。真正的斗争,不是逞强好胜的意气用事,也不是脱离实际的盲目蛮干,而是深入实际摸清实情、透过现象把准趋势的精准发力。以“求是”为底色的斗争,为斗争精神注入灵魂、校准方向,去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题,去破除阻碍发展的顽瘴痼疾,正确政绩观才能从理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正确政绩观赋予斗争以“无我”的境界格局。斗争往往是一场长期、复杂、艰难的持久战,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既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也离不开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倘若囿于个人任期、计较眼前得失,就容易掉入急功近利的陷阱,在周期长、见效慢的基础性工作中松懈怠惰。只有胸怀“功成不必在我”的大局观,方能在需要接力奋斗、久久为功的攻坚任务中甘当铺路石、勇挑千斤担,推动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新征程不是平坦大道,风险挑战只会多不会少,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与斗争精神的辩证关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斗争实践,确保斗争方向不偏、立场不移,以顽强的斗争精神书写政绩答卷,确保政绩实干有成、落子有力,在应对各种风险考验中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