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切莫只征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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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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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作为各级机关单位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桥梁,本意在于汇集多元化的智慧经验,查补工作疏漏,从而实现群策群力,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然而,现实中许多征求意见活动流于形式,收回的反馈中“无意见”频频出现,使得这一机制流于表面。要使征求意见真正发挥听民声、聚民智的作用,必须从形式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实现从“问形式”向“问实效”的转变。

征求意见需精准定位征询对象,避免“广撒网”无效征询。当前,许多领域的征求意见程序常常陷入“群发”困境,不仅让接收方疲于应付,也使得本应深度联络、积极互动的征询环节沦为了机械空洞的行政程序,既白白浪费了人力资源,也一次次消耗了群众的信任。当务之急是要探索分层分类的意见征询机制,根据工作关联度、专业适配度和利益相关性,科学划定问询对象的目标和范围,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问卷,既要找对人、问清路,也要听得见批评意见,收集到成功经验。

征求意见需聚焦实质问题,引导“靶向性”深度反馈。征求意见的目的在于借助外部视角发现盲点、优化方案,但从源头看,许多征求意见表自身就存在内容空泛、问题模糊、表述笼统的局限,导致反馈者无从下手,只能以“无意见”敷衍了事,不仅无法收获真知灼见,也容易助长形式主义风气。一方面,可以就政策项目的关键环节、潜在争议点、实施难点等内容设计具体问题,提供参考数据,帮助反馈者形成判断;另一方面,可以结合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促进与征询对象的深入交流。

征求意见需强化成果转化,实现“闭环式”实效运用。不少单位在征询意见的实际操作中存在重收集而轻应用的传统思维,导致大量有参考价值的建议被束之高阁。想让征求意见真正“管用”,必须谦虚谨慎地对待征集到的意见,全面系统地梳理汇总,并根据可行性、优先级等因素进行专业评估,明确是否采纳。同时,设置针对性的跟踪督办机制,积极推动可采纳的意见建议有效融入近期工作方案或政策修订的参考意见,完善公开透明的反馈渠道,打通民意汇聚与政策优化之间的通道,有效实现“征询-反馈-落实-优化”的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