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一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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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熊艳 通讯员 沈欣宁 文 记者 张之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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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园林文物局公布杭州第三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公园名单,为市民游客打造集露营、健身、逛市集等功能于一体的沉浸式自然休闲空间。

此次公布的试点公园遍布全市,各具特色。如西湖风景名胜区柳浪闻莺以18万平方米的广阔空间,提供休闲露营、运动健身好去处,园内紫薇一年开花2至3次,月季花期贯穿四季;上城区皋亭千桃园围绕“桃”文化特色,设置三大功能区块;拱墅区城东公园春季樱花、喷雪花竞相绽放;滨江区智慧新天地沿江公园坐拥江景,兼具儿童游乐与运动健身功能;建德市凤凰山公园完成广场改造,新增气排球场等设施,樱花景观别具一格。此外,临安区苕溪锦绣公园、桐庐县桐庐中心广场公园等也被纳入试点,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邂逅自然之美、享受品质休闲生活。

自2023年杭州开放首批城市公园共享绿地以来,市民游客得以在公园的开放区域开展多样化户外活动;同年发布的《杭州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导则》),为公园开放共享给出了清晰“规范”。

《管理导则》明确,开放共享区域涵盖公园开阔场地、运动场地、游憩草坪区及林下空间等,其中草坪区划分游憩类与观赏类,游憩类草坪实行“轮换制”养护,同时合理测算承载容量,预留安全距离与应急疏散空间;按照“集约利用、安全有序、专类专用、减少干扰”原则,公园可按需设置综合服务区、帐篷露营区、生态观赏区等功能分区,市民游客需在特定时间进入指定区域活动。

针对市民关心的活动规范,《管理导则》也作出详细界定:开放共享区域允许开展文化体验、体育健身、市集经营等活动;超过20人的有组织活动需提前报批;正规经营售卖须经批准;市民可铺设防潮垫,在划定露营区搭设帐篷但需预约登记,且不宜使用带风绳和地钉固定的天幕、帐篷;严禁使用明火、破坏绿化公物、污染环境、干扰他人等行为,除老幼病残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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