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 3月31日起对外开放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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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报讯 2025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推动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助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一、开放对象
杭州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库。涉密单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单位、已全时段对外开放停车场的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托幼机构除外。
二、开放要求
1.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对外共享开放。
2.开放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量的30%;同步开放新能源充电设施,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开放原则。有空余且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拒绝对外共享开放。
4.设施设置。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应配备必要的安防、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适当收费
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收费标准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标准,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