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要有学籍了!教育部最新发文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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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29日,教育部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当前,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92%,实现了基本普及,但在出生人口变化、全面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与规范发展,围绕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内容——

明确适用范围,强调《办法》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的学籍管理,2—3岁幼儿在园信息参照管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保持一致。

明确功能定位,强调学前儿童学籍管理是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提供支持。

明确管理体制,规定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

明确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号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明确保障措施,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

如何确保学籍信息准确?

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办法》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

规范学前儿童学籍全过程管理,《办法》聚焦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以及缓学留园等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不同情形,分别明确了学籍管理内容、核办流程与时限,确保学籍管理有据可依。

明确限制性要求,突出强调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等。

建立学籍定期核验制度要求幼儿园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核准学前儿童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确保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人籍一致。

强化违规问责,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作了列举,明确了处罚要求。

如何保障学籍信息安全?

《办法》对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立工作制度,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本区域学籍数据的管理与使用权,要建立学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国家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前儿童学籍系统)账号密码管理等。

严格数据使用,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规则和范围,严防学籍数据泄露和学籍信息滥用。

明确责任追究,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何保障学籍管理?

《办法》设立“保障措施”一章,对保障学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强化学籍管理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力量,幼儿园应有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籍管理培训指导,学籍管理人员应先培训后上岗。

强化技术保障,明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学前儿童学籍系统的功能设计和用户体验改进,为采集和管理学前儿童学籍数据与及时监督学籍异常情况提供技术保障。

强化经费投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学籍管理经费投入,支持设施设备更新、学籍管理队伍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