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育补助方案实施!发放标准是什么?该如何申领?一文看懂
《杭州市生育补助实施方案》从2025年12月23日起施行。补助政策有哪些内容?符合条件的家庭该如何申领?一起来看看!
一、补助类型和形式
孕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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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2025年12月23日起,同一对夫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怀孕(生产)二孩、三孩的杭州户籍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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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怀孕(生产)二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怀孕(生产)三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根据孩次按就高原则补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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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
原则上由女方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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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应在孕(产)妇怀孕满24周至婴儿出生后180日(指自然日,下同)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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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共同生育现存活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以及《母子健康手册》等能证明怀孕满24周的医学证明材料、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等材料。
育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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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具有杭州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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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年发放,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实施方案》施行前已一次性领取我市育儿补助的,比照育儿补贴应发放总额,不足部分予以补足,按相对均衡原则分年度发放,超出部分不予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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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
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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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须由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夭折的,可申领夭折当年的育儿补贴,原则上应在婴幼儿夭折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夭折的可延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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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申领人有关材料等。
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线下申请的,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还须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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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2025年12月23日起,同一对夫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家庭,且新出生子女户籍首次登记在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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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9200元。生育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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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
原则上由女方按规定提出申请。夫妻离异、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提出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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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须在婴儿出生后180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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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共同生育现存活(或收养)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等材料。
二、子女计数规则
按照杭州市生育补助政策,子女数按照如下规则计数:
1.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含依法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2.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三、申请流程
孕产补助、三孩补助
登录“浙里办”APP—“健康杭州”—“善育在杭”—“孕产补助”或“三孩补助”进行线上申请。如遇信息系统故障,以及需要现场核对材料等特殊情形,申领人可至办理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育儿补贴
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平台搜索“育儿补贴”进行线上申请,也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线下申请。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申领人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四、资格确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格初审,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负责终审确认。
五、咨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