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举之“权”,如何权衡
近日,杭州的高先生将自己救助落水者的视频发到网上,结果被救女子以侵犯肖像权举报,平台遂将视频下架。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已明确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被救女子在落水事件中处于弱势与被动状态,视频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公开传播,确实可能对其造成心理压力和二次伤害。在网络时代,随手记录与传播成为常态,现如今ai横行,肖像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
然而,从道德与社会价值层面审视,高先生的善举值得充分肯定。见义勇为是社会正气的体现、是人类社会的珍贵财富,有着积极的社会示范意义。当事人若能在方式上更注重沟通与协商,例如请求打码处理而非举报,或许能更好地平衡权益保护与义举鼓励之间的关系。
平台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亦面临两难。一方面,需要平台对涉嫌侵权的内容快速响应;而另一方面,下架处置过于简化,忽视了事件本身复杂的道德维度。如何拿捏这种特殊事件的审核标准,或许还需要平台进一步的研判。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网络舆论将此事上升为“好人没好报”“男女对立”等极端叙事,这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加剧社会情绪的对立。我们要警惕极端情绪、非黑即白的思考方式,将每一起事件立体看待、深入其具体情境,要避免用标签化思维取代理性讨论。
现实中,见义勇为者还面临需自证清白、可能被追责等困境。对此,官方应当好好地为高先生申请见义勇为,好好地宣传高先生的义举,传递“德不孤,必有邻”的社会信号。我们应该建立更完善的保障机制,把代价降到最低,善行才能成为社会常态。
社会共识不应该下沉,人民的朴素价值观并不认同以怨报德。南京彭宇案的影响至今,此类涉及善举的争议依旧会影响社会信任。法律和道德其实是社会治理的不同维度,社会共识正是在这一系列具体而微的事件中,被不断地塑造与校准。
权利要尊重,善行更要呵护。唯有如此,方可让每次伸出去的援手,都能心安理得、前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