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社交账号照片视频被搬运长达数年,盗用者伪造身份还与他人网恋!律师解读
法治日报讯 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平时分享在社交平台的照片和视频,被安徽黄山一女子李某玲搬运,冒用其身份多年,直到今年8月被他人举报后才发现。
而李某玲用任女士的照片和视频假冒其身份所创建的短视频账号,粉丝数竟然比任女士本人的账号还要多。
左图为李某玲搬用任女士照片的短视频账号,右图为任女士的短视频账号。
9月13日,任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称,8月21日她曾要求李某玲写保证书并道歉,不料李某玲事后仍用其照片注册微信账号冒用身份。
李某玲在保证书中承认,2018年至2025年8月21日,未经授权便通过微信、短视频等平台,盗用任女士的姓名、照片、生活经历等信息,伪造身份与他人网络交友、恋爱,甚至涉及经济往来,严重损害任女士的名誉与精神。
任女士坚持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双方却因公开保证书僵持。李某玲虽承认冒充行为,称已道歉、注销相关账号,却表示保证书是被逼迫所写,无法律效力。
那么,李某玲盗用行为,是否侵犯任女士肖像权、个人信息权? 若任女士名誉受损能否索赔?被迫写下的保证书,效力如何认定?普通人遭遇身份被冒用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的专业解读!
1、盗用者李某玲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任女士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的侵犯?若任女士因身份被冒用导致名誉受损,能否要求盗用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胡青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李某玲未经任女士授权,径行搬运任女士在社交平台分享的照片和视频,并发布于抖音账号等自媒体用于网络交友、恋爱等,是典型的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其行为已经侵犯了任女士的肖像权。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李某玲未经许可盗用任女士的照片、视频,如果这些照片、视频能够反映出任女士的姓名、行踪、健康、住址等信息,且单独或结合在一起能够识别出任女士的身份,则李某玲的行为还侵犯了任女士的个人信息权。
关于任女士能否要求李某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赔偿。任女士能否要求李某玲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取决于任女士是否因此造成了实际财产损失,若李某玲的侵权行为造成任女士财产损失,可以依法索赔。此外,任女士如果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要求李某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李某玲称保证书是在逼迫下写的,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份保证书的效力?李某玲写保证书后继续盗用照片注册新账号,这种违反承诺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如何定性和处理?
胡青春:关于保证书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李某玲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证书是在受到胁迫(比如生命、健康、财产等受到威胁)的情境下书写,那么该份保证书经法定程序可能会被撤销。但如果无法证明存在胁迫情形,保证书是李某玲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保证书就是有效的。综合目前报道来看,没有证据证实该份保证书是李某玲被胁迫下所写,保证书应是合法有效的。
李某玲写保证书后继续盗用照片注册新账号,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这份保证书虽然是单方书写,但系李某玲向任女士出具,具有合同性质,从该角度看,任女士可以依据保证书要求李某玲承担违约责任。另外,从侵权角度,李某玲的继续盗用行为属于新的侵权行为,任女士可再次追究其侵犯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等侵权责任,要求李某玲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3、任女士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追究盗用者责任?普通人遭遇身份被冒用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胡青春:任女士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首先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侵犯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等为由,要求李某玲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使用其照片、视频、个人信息等,消除因侵权行为给任女士造成的不良影响(如要求在侵权账号及同等影响力平台发布道歉声明),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如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李某玲利用任女士身份实施诈骗、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触犯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任女士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权。
除此之外,社交平台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依法有义务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及时制止侵权人利用平台实施的侵权行为,任女士可以第一时间向相关社交平台、网络服务提供商投诉,有权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侵权信息、封禁侵权账号等。
普通人遭遇身份被冒用,要冷静处理,首先要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侵权账号的截图、视频、侵权内容、与侵权方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维权至关重要。在固定证据后,可选择向平台投诉,若发现身份被冒用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比如电信诈骗等,应立即报警。除上述措施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