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自闭症男童大理苍山失踪 4天后在一处山涧发现已离世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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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程潇龙

8月13日,在大理苍山走失4天的8岁自闭症男童,在一处山涧被发现,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8月9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男孩跟随一个夏令营团队攀登苍山时走失。当地开展大规模搜寻,投入了搜救犬、无人机、热成像仪等。8月13日21时,大理官方通报:2025年8月13日17时许,救援人员在大理镇清碧溪北侧山涧发现走失男童,已无生命体征。经现场勘验和综合调查,排除外力损伤致死,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4个老师为何看不住7个孩子?

8月10日,大理市“8·9”搜救工作组通报:8月9日13时43分许,大理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求助:一名8岁男童在大理市大理镇阳和茶厂附近走失。走失地附近区域沟壑交错、植被茂密,已累计投入救援力量300余人次……

参与救援的志愿者告诉记者,事实上参与救援的远不止300多人次,还有大量民间人士自愿参与。搜救队配备喇叭,播放着男童妈妈的声音,“王一凯,答应”“王一凯,到大路上来”……不少人听到妈妈呼喊儿子的声音,忍不住掉泪。

知情者称,失踪男童来自北京,患有自闭症,当天有7名儿童,由4名老师带队。男童所在夏令营一位老师说,男孩可能在一个转角走失,老师没注意到。

很多网友质疑夏令营组织者。“真想不通,为啥会有爬苍山这种游学,怎么敢把自闭症孩子带上去?”

“地地道道的大理人,都不敢轻易去苍山上,晚上经常下雨甚至是零下气温,一个小孩子怎么在山上过夜?”

夏令营组织方被曝仅有家政资质

此前,男孩妈妈证实,孩子从小患有自闭症,社交语言简单,生活自理能力差,在小区也曾走失过。这位母亲哭诉:“听说自然疗法治自闭症才送他来大理。”

机构负责人网名“天叔”,此前记者联系到他,对机构情况他不愿透露,语气很焦灼,说“孩子还没有信息”。

孩子失踪前一天的8月8日,天叔还发文推广:每个自闭问题(孩子)家长,都应该读读天叔的文章……曾照亮很多家庭和孩子,很多家长因为读了这个系列带孩子成功走出来。

但更多信息被曝光,涉事机构“明日之光”实际名为“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并无“研学旅行”“夏令营服务”资质。这家机构位于湾桥镇云峰村一幢三层小楼,事发后一直大门紧锁。

谁应对8岁男童之死负责?

“一个来自星星的孩子,从北京来治病,他翻了一座山,蹚过了一条小溪,最后停留在一个山涧里……”前晚,一位参与救援的志愿者写下一段忧伤文字。

更多网友愤怒质疑:涉事夏令营该承担什么责任?有关部门是否监管失责?主要责任人是否应该判刑?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黄洪连认为,涉事夏令营教育培训机构是否负有刑事责任,需要考察是否存在主观过失乃至故意。从目前警方及权威媒体披露的信息看,机构工作人员应该是不存在故意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情形,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还有待进一步斟酌。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知名律师张起淮接受了快报记者采访。

张律师表示,该夏令营存在明显失职:师生配比不足,无法实现有效看护;孩子走失后未第一时间报警,延误黄金搜救时机。这些行为表明其未履行监管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如果涉事机构注册范围为家政服务,却开展自闭症儿童夏令营,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擅自开展教育性质活动,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可责令停止办学、退还费用,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起淮律师认为,未经许可涉足特殊儿童教育经营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并扰乱市场秩序,且因安全保障缺失致儿童离世,可能已具备《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行为特征。最终是否构罪,需司法机关综合判定。

此外,若调查证实机构明知路线有隐患未防范,或未对老师进行必要安全培训,且与孩子死亡存在刑法因果关系,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也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公布的患病率估算,我国自闭症群体已超1000万,自闭症儿童人口有200余万。

自闭症患儿,也被称为“来自星星的孩子”,近几年发病率呈迅速上升趋势。

一位在杭州从事特殊教育的资深教师告诉记者:“我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师生配比要求是1∶3。宁波和湖州都有专门的自闭症学校,他们的师生配比有的达到1∶2。”

“对自闭症孩子来说,上课期间突然跑出教室是很常见的。所以当有外出活动时,我们都会加大老师配置,针对一些特别能‘跑’的孩子,会有‘影子’老师,或者家长一对一跟随。听指令的自闭症孩子,老师关注一下就好;容易自己跑的,老师一般会一对一手牵手,毕竟外出活动,安全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