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接连出台公告征求意见,聚焦一个重点:科技创新
都市快报讯 近日,杭州市政府网站接连发布两条公告,对《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草案)》和《关于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聚焦一个重点:科技创新。
推动杭州国家高新区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进阶
新兴产业孵“金蛋”将有立法保障
“用明天的科技锻造出后天的产业”,这或许是对高新技术产业最好的概括。
草案起草说明指出,目前,杭州正全力推动杭州国家高新区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进阶。修订《条例》,能够在顶层设计上进一步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杭州高新区的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重点,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环大科学装置创新生态圈空间规划示意图
科技创新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推动科技创新是修订《条例》的核心目标。
比如,第二十条中,《条例(草案)》明确,高新区应当发布重点产业目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世界级制造业产业集群。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产业扶持资金,每年投入其财政支出中百分之十五及以上的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等活动;产业扶持资金中百分之十五及以上的资金应当用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二十二条中,《条例(草案)》明确,高新区应当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重点发展数字安防、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具身智能、视觉智能等新兴产业,培育具有原创性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零磁科学谷效果图 (“零磁谷·科学城”指挥部供图)
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条例(草案)》支持高新区内的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对研究开发费用达到一定规模和强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研发补助和资金、土地、能耗指标等支持;支持企业建立研究开发准备金制度,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中小微企业使用科技成果。
在“三个15%”科技投入政策基础上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
今年初,杭州提出“三个15%”的科技投入政策: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要达到15%以上,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要用于科技投入,同时统筹现有产业政策资金当中的15%集中投向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个“15%”,为杭州科技创新提供了持续的资金,表明了杭州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的决心。
起草说明指出,《关于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将在“三个15%”财政科技投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精准聚焦杭州市现代产业领域,塑造具有强大影响力与引领力的科创产业新生态。
宇树人形机器人G1展示击掌动作(图源 新华社)
围绕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发展和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出如下举措:
1、提升科创企业融资可获得性。鼓励银行按照低于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提供优惠利率信贷资金,对“专精特新贷”等科创类银担专属产品,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按最高1%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政策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后企业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2、鼓励优化科创信贷产品供给。鼓励银行机构针对科创企业特征和需求,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研发贷、积分贷、人才贷等业务,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结构,为科创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每年对科创企业相关贷款增量达到一定规模且排名前20名的银行机构给予激励。
3、推进知识产权质押和证券化融资。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推广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对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惠及企业数排名全市前2位且质押额在10亿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的奖励,第3至5位且质押额在5亿元以上的,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评估等服务的机构,最高按其实际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10%给予奖励,同一主体每年奖励最高30万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对发行主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且项目实际融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最高按照发行金额的1%给予资助,同一主体每年资助最高100万元。
4、鼓励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开展科创金融专营机构认定,引导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设立专业化科创金融专营机构,围绕组织架构优化、产品服务创新、风控机制完善等关键环节,深化科创金融专业化、特色化组织模式探索与实践。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发挥自身特色,更好服务科创企业发展。
5、完善科创企业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拓展科技保险产品服务,针对科技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应用、知识产权、贷款增信等方面开发创新科技保险特色险种,健全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赔付时效。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每年对科创企业相关保险业务增量达到一定规模且排名前10名的保险机构给予激励。
鼓励企业购买科技保险,对科创企业购买的研发等科技活动类保险,每年按实际保险费最高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创新实施“润苗保”,对“润苗企业”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进行统保。
对实施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政府组织的海外参展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和涉外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的,每年按实际保险费最高80%给予补助,对专利申请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执行险等其他险种,每年按实际保险费最高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
大力推动首台(套)产品的市场化应用,国家、省、市按规定联动给予支持。对购买首台(套)产品保险的企业,符合市级政策条件的,按照首年度实际保费的90%且不超过实际投保费率2%给予保险补助,并从次年度起逐年递减10个百分点,单个企业每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最高补贴500万元、首批次新材料最高补贴300万元,政策期内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6、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按规定统筹市级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加大力度支持“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做大做强。市财政安排的“3+N”产业基金年度专项资金中统筹15%左右用于支持润苗基金,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高质量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积极谋划未来产业基金,持续优化杭州创业创新生态。
7、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更多落地杭州。
8、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效能。优化五大产业生态圈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合作,创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等融资业务。对应收账款确权金额较上一年同比增速前10名的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0.0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奖励最高50万元。
9、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的信贷和担保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根据申请,对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给予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延期付息和无还本续贷等支持,加强对外贸企业的信用支持和资金保障。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保,扩大出口信保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拓展出口信保功能作用,支持运用保单增信融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企业优化对跨境电商、新质生产力外贸企业的服务。阶段性加大面向重点地区外贸企业的金融纾困。鼓励外贸企业采取远期结售汇等措施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10、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体系。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11、优化融资担保增信机制。深化银担合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探索“见贷即保”“见保速贷”等新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按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最高0.5%的比例给予补助。
12、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推进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完善再担保体系,将科创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
13、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市级对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每年按实际保险费最高90%,对农业主体综合保险、渔船互助保险等其他险种按最高50%给予补助;对于成效明显的区、县(市)试点险种,市级按不高于县级财政补助金额且最高40%的保险费比例给予补助。
14、加强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建立“政策扶持+金融助力+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给予贴息和奖补支持。
15、提振消费扩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