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电焊工田某,拘留2日!

杭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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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李维和 通讯员 方倩兰

杭州新闻讯  上个月底,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一处施工现场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正在电焊作业的男子田某情况有些可疑。

他告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自己有相关从业证件,却无法告知更多细节。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严肃地向田某确认:“你是如何取得这本‘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的?”

“我是去了一个地方,哪里我不记得了,现场进行了焊接能力测试,通过了就拿到了这本证。”田某的回答看似合理,但经验丰富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是察觉到了异样。

通过应急管理部的官方查询平台核查,大家发现田某所持证件的信息根本不存在,这是一张伪造证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将其带回大队展开询问。

田某的伪造证件

经调查,田某交代,自己花了1200元钱后通过快递收到了这张证。他说,朋友说“认识办证人”,自己又长期从事电焊工种,需要有一张证,才决定“花小钱办大事”。

田某说,自己也知道这张证有问题。因为他在“浙里办”上查询到自己的特种作业操作信息,仅显示自己有“高空作业证”,没看到“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我想想应该没事,再去考证太浪费时间。”田某说,自己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从事电焊作业。

据悉,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将田某移送公安机关并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曾做过统计,2020年至2024年,全国发生1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其中有6起为动火作业引发。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引发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杭州消防提醒:特种作业关乎生命财产安全,从业者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考取证件。获取证件后,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权威渠道核验真伪,切勿轻信“熟人办证”“交钱拿证”“花钱办证”的套路,杜绝持假证上岗作业,避免因小失大、触犯法律!

什么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使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动火作业存在哪些安全风险?

1.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

2.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火焰或高温引起燃烧爆炸。

3.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

4.动火作业时系统未有效隔离,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统后造成燃爆。

作业人员技能低下、无证上岗,带来风险。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不善,可能带来火灾爆炸。

6.使用电焊机作业可能造成人员触电及气体燃爆。

电焊作业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场所)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立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管理责任人员。

二、加强动火作业全过程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应审批动火许可证;审批前进行现场核查;动火结束后进行复查。

三、对动火作业操作工具设备采取实名制使用管理。

四、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五、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

六、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严禁室外动火作业。

七、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八、清理可燃物,封堵、遮挡孔洞、缝隙。

九、设置动火监护人,配备灭火器材。

十、检查清理防止遗留火种。

涉及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一定谨记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莫让火花变“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