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房屋面积新规程,6月开始施行

都市快报
浏览量
作者:记者 岳雁

都市快报讯  6月起,浙江省出台的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施行,与原2018年规程相比,新《规程》都有哪些变化?

为贯彻建设“好房子”方针,今年浙江省正式出台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在6月1日后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中的“开放性空间”“功能性空间”设置作了“松绑”,不断提升市民的住房品质‌。

飘窗均可不计面积

飘窗因具有增强室内采光与视野,提升空间利用率、美化空间设计以及改善通风与节能的特点,深受业主的喜爱。原规程单套住宅根据套内面积设置有限的不计面积的飘窗,而在新《规程》中,只要结构层高小于2.20m的飘窗就不计建筑面积,且不设单套住宅飘窗面积的限制‌。

新《规程》对于飘窗面积限制的解除,有助于开发企业更好地设计房屋户型,增加每套房屋的实际使用空间。

增大不封闭阳台可半计比例

不封闭阳台作为业主居家与室外空间交互平台,提供了衣物晾晒,户内取光等功能。对比原规程,新《规程》增大了可半计的不封闭阳台面积比例。

以一套建筑面积135㎡【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阳台、飘窗)100.00㎡】的住宅为例,按原规程可享受半计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为14.00㎡,而按新《规程》可提高至18.00㎡。

这一举措将鼓励开发企业建造更大的敞开式空间,实现阳台多功能区域拓展,提升居住体验。

与户内相通的设备平台可不计面积

新《规程》实施后,取消了户内相通的设备平台计算建筑面积的限制,同时,将套内面积140.00㎡及以上户型的房屋,不计容的设备平台放宽至7.00㎡。

这一调整,让业主在后续的设备安装、检修、清洁、整理等环节更加便利、安全,同时也满足了大户型房屋大型设备的安装需求。

除了优化飘窗、阳台、设备平台等的面积计算方法,新《规程》还配合第四代建筑城市森林花园房理念,优化了走廊、檐廊等的面积计算方式,例如宽度小于1.10m的檐廊不计建筑面积。

鼓励小区公共空间设置多种形式的走廊,为业主创造更加美丽的景观,提供更多的户外锻炼和休闲场所。

此次新《规程》的出台,不仅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注入新动能,还为“好房子”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开发企业建造更高品质的房屋,提升竞争力,让消费者买到实际使用空间更大的房屋,满足市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